20/09/2026
贯彻落实工业园区、地质和矿产管理新规定
2026年9月16日,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杨文亮(Duong Van Luong)同志签发第11763/UBND-CNN&XD号公文,要求协调履行工业园区、地质和矿产国家管理职能和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杨文亮(Duong Van Luong)同志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省工贸厅牵头,会同有关厅、部门、地方和单位,抓紧研究并组织实施2026年9月4日颁布的关于解决工业园区、地质和矿产国家管理职能、任务和权限相关困难和障碍的第66.25/2026/NQ-CP号决议;政府2026年9月11日颁布的关于规定工贸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机构的第351/2026/NĐ-CP号议定;以及工贸部部长2026年9月13日颁布的第50/2026/TT-BCT号通知,对工贸部部长2025年6月14日颁布的关于指导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所属工贸专业机构以及省、中央直辖市所属社、坊、特区人民委员会职能、任务和权限的第37/2025/TT-BCT号通知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并在太原省辖区内组织实施。
根据新规定,省工贸厅主动、及时就按规定属于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职权和职责范围的有关事项和任务提出建议。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与环境厅、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各社、坊人民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对上述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梳理,主动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有关任务必须及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衔接顺畅、统一,在将地质、矿产和工业园区国家管理职能移交工贸部门管理过程中,不得造成工作中断或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群众和企业办理行政手续。
香柔
thainguyen.gov.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