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领域行政手续办理和监督管理
2026年9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氏鸾(Nguyen Thi Loan)同志签发第11846/UBND-TTPVHCC号公文,要求加强太原省土地领域行政手续(TTHC)办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氏鸾(Nguyen Thi Loan)同志

该公文根据农业与环境部2026年9月7日关于办理土地领域行政手续的第10108/BNNMT-QLĐĐ号文件印发。据此,近期,一些新闻媒体机构和社会舆论反映,群众办理土地手续时存在材料被多次退回、办理时间延长的情况,而通过受委托人办理的材料则存在办理速度更快的情况。

青年团协助群众办理行政手续

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土地使用人、土地附着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农业与环境厅厅长、各社和坊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加强并创新对负责行政手续受理、办理和结果返还工作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开展土地法律宣传、普及和教育;帮助群众和企业充分了解土地领域的权利、义务以及行政手续办理程序;审查、选配并安排具备专业业务能力、熟悉法律且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干部、公务员、职员到受理和结果返还窗口工作,本着“服务型行政、贴近群众、深入群众”的精神,主动、耐心指导群众和企业申报、完善材料;坚决杜绝盛气凌人、官僚专横以及刁难、滋扰等行为。土地领域行政手续的办理程序、材料清单、财务义务、办理期限及办理结果必须按照规定全面公开、透明。

同时,继续落实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在2026年8月20日关于整顿行政纪律和行政秩序、提高公务履职责任、行政手续办理质量以及土地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的第10630/UBND-NC号文件中部署的各项任务。值得注意的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严格监督材料受理和办理流程,杜绝多次退回材料的现象。对于材料不完整、不合规的,办理机关必须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全部内容。对于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材料,必须书面答复,并明确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对于逾期办理的材料,必须向办理行政手续的人员出具书面致歉函,同时明确有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作为评先评优、奖励、纪律处分以及评定任务完成程度的依据。

罗平社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务员审核群众的土地材料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在开发、使用已实现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上受理行政手续材料;坚决不得要求组织和个人提供互联互通数据库中已有的材料和证件;严格监督授权办理土地领域行政手续的情况,确保符合民事和土地法律规定;主动发现并制止利用授权从事非法服务经营、逃税或者存在不当干预办理过程迹象的行为。材料受理和办理必须确保直接办理手续的群众与受委托人之间公平、平等、公开、透明,不得在办理时间或流程方面给予通过受委托人办理的材料任何“特权、特殊利益”。

此外,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全面审查通过受委托人办理的土地领域行政手续材料,按照各材料编号编制清单,通过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报送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进行检查、审查和汇总。同时,建立并公开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意见和建议受理渠道,以及反映土地领域行政手续办理过程中滋扰、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的渠道。

省科学技术厅受命牵头,会同省农业与环境厅及有关单位加快数字化转型,优化全省行政手续办理信息系统,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为土地领域行政手续的受理和结果返还提供服务;加强土地数据库与国家人口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精简不必要的各类材料和行政手续。

省内务厅牵头,会同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有关机关加强公务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就土地行政手续提出较多信访、反映和建议的地区及单位。对违规、滋扰、拖延或者违规干预通过授权办理材料的情况,必须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干部、公务员,要求调离材料受理岗位。

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会同省农业与环境厅跟踪、汇总各机关、地方的落实结果,并定期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

 

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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